作为一个重要的人才引进和培养基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人才子女提供了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让他们在良好的学习环境中茁壮成长。
4月27日起,2024年开发区人才子女人入学开始网上申请,请有需求的人才根据《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规定进行申报。
一、适用范围
符合开发区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适龄(小学:出生时间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初中:2024年小学毕业生)开发区人才子女,申报就读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适用本实施办法。
二、申请时间
2024年4月27日-5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哪些对象可以申请人才子女入学、转学?
1.第一层次:《金华开发区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试行)》(详见附件)第A、B类人才,其子女可根据申请意愿由社会发展局优先安排入学。
2.第二层次:《金华开发区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试行)》第C、D、E类人才子女;管委会当年表彰的上年度纳税5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企业、工业10强企业、商贸服务业10强企业的技术(研发)总监、副总经理及以上的领军人才(含优秀企业家);管委会当年表彰的上年度纳税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经济密度10强、节约集约用地10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董事长及总经理);管委会签约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技术(研发)总监、副总经理以上的领军人才,省级重点实验室、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企业研究院负责人,其子女可申请三所公办学校。公办学校第二批招录后,有空余学额的,由社会发展局优先统筹安排入学。
3.第三层次:《金华开发区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试行)》第F类人才子女;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实交税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股股东;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实交税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商贸服务业、建筑业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股股东;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实交税金8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数字经济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股股东;在省级及以上研发中心任职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科研人员。经招商委认定的招商引资项目,在正式投产前,正式协议投资3亿元-10亿元人民币(不含)之间的,安排1个入学指标;协议投资10亿元-20亿元人民币(不含)之间的,安排2个入学指标;协议投资2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安排3个入学指标;被列为浙江省重大产业项目、省重点项目的,可根据特需人才子女入学需求情况实行“一企一策”,依据投资协议的约定,落实子女就学指标。经省级认定的小微企业园,安排3个入学指标;被评为上一年度A类数字经济园的,安排3个入学指标,B类安排2个入学指标,小微企业园和数字经济园如有重复入学指标的不累加,按照就高原则安排;各类市场上一年度纳税额在200万元(含)-400万元人民币的,安排1个入学指标,4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安排2个入学指标。其他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对单位(部门)作出重要贡献的对象,其子女根据公办教育资源状况由社会发展局按照人才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四、申请人才子女入学需要什么条件?
第一、二层次人才及招商引资项目人才,需在本单位或企业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个月(计算至当年6月30日,下同),第三层次人才需满12个月,各类市场享受入学指标的个体工商户需在该市场正常营业满12个月。
提醒:为加强低效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亩产效益评价等级D类、亩均税收8万元以下的C类工业企业不享受本政策。
五、如何申请?
各类人才有适龄子女入学需求的,应如实填写《2024年金华开发区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经所在工作单位核实盖章后,由所在单位汇总通过“开发区综合服务平台”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高层次人才资料由组织人力社保局审核认定,企业人才资料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经相关单位(部门)核实盖章后,社会发展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办理。各单位(部门)在审核期间,如发现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反馈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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